中文名:2-甲基四氫呋喃
主要用作樹脂、天然橡膠、乙基纖維素和氯乙酸-乙酸乙烯共聚物的溶劑
英文名稱:2-Methyltetrahydrofuran
水溶解性:15 g/100 mL (25 C)
EINECS:202-507-4
折射率:n20/D 1.406(lit.)
英文簡稱:IPA
BRN:102448
分子式:C5H10O
CAS 號.:96-47-9
分子量:86.13
熔點:-136 °C
外觀:無色液體
沸點:78-80 °C(lit.)
閃點:10.4 °F
密度:0.86 g/mL at 25 °C(lit.)
法規信息
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([1996]勞部發423號)等法規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3.1 類低閃點易燃液體;車間空氣中四氫呋南衛生標準 (GB 16231-1996),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Z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。危險化學品名錄(2015版)
使用注意事項
呼吸系統防護:可能接觸其蒸氣時,應該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必要時,建議佩戴自給式呼吸器。
眼睛防護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,高濃度接觸時可戴安全防護眼鏡。
身體防護:穿防靜電工作服。
手防護:戴防苯耐油手套。
其它:工作現場嚴禁吸煙。工作畢,淋浴更衣。注意個人清潔衛生。
皮膚接觸:脫去被污染的衣著,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。
眼睛接觸: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。
吸入: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。
食入:飲足量溫水,催吐,就醫。
滅火方法:噴水冷卻容器,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
滅火劑: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用水滅火無效。
小量泄漏: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。
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泡沫覆蓋,降低蒸氣災害。噴霧狀水冷卻和稀釋蒸汽、保護現場人員、把泄漏物稀釋成不燃物。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
操作注意事項:密閉操作,全面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程。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安全防護眼鏡,穿防靜電工作服,戴橡膠耐油手套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。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接觸。灌裝時應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裝置,防止靜電積聚。搬運時要輕裝輕卸,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。
儲存注意事項: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劑。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30℃。包裝要求密封,不可與空氣接觸。應與氧化劑、酸類、堿類等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
二甲基四氫呋喃主要用作樹脂、天然橡膠、乙基纖維素和氯乙酸-乙酸乙烯共聚物的溶劑
二甲基四氫呋喃不慎與眼睛接觸后,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并征求醫生意見。
二甲基四氫呋喃可燃性危險特性:遇明火、高溫、氧化劑易燃; 燃燒產生刺激煙霧
二甲基四氫呋喃溶于水,在水中的溶解度隨溫度的降低而增加。易溶于乙醇、乙醚、丙酮、苯和氯仿等有機溶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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